勇士川
见“苑川”。(1343页)
见“苑川”。(1343页)
见“哈迪尔”(1635页)。
?—645薛延陀汗国创建者。姓壹利咄氏,名夷男。也咥可汗乙失钵孙(一说是子)。原臣属东突厥,唐贞观元年(627),联回纥等部攻东突厥颉利可汗,获胜,被诸部共推为首领。三年(629)八月遣使朝贡。唐太宗
见“伯言儿”(1090页)。
汉代匈奴姓氏之一。匈奴休屠王后裔。为屠各之一支。参见“屠各”(2133页)。
广西大苗山地区部分苗族的自称。详见“苗族”(1335页)。
见“斤勒”(372页)。
古地方政区名。汉武帝亡卫氏朝鲜后,分其地置4郡,其为4郡之一,元封三年(公元前108)置。因处真番部族(其名燕时已见)居地而得名。下领15县。所在有南北二说。主南说者或认为其辖境有朝鲜半岛黄海道大部、
清朝八期宗室贵族的封爵之一。满语,源于女真语“勃极烈”,汉译“大官”、“高官”。初女真各部中强有力的酋长称之。清太祖努尔哈赤时,分封子弟叔侄为贝勒,各辖一旗或若干牛录的人丁,统兵治民,佐理国政。崇德元
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赛音诺颜部24旗会盟于齐齐尔里克地方而得名。东界土谢图汗部,南临大漠,西与北接札萨克图汗部。为喀尔喀蒙古中路。地兼耕牧,有矿产及盐池。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由驻库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