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善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视害人;不邪见不违因果;不贪欲。佛教徒认为,行“十善法”,能达到“治身”、“治言”和“治心”之目的,即佛教所皈依之“身、语、意”三宝。
即“头人会议”,也称“最高会议”。旧时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土司直属行政机构名。一般逢土司逝世,讨论其发丧和继承问题,或商定大头人的任免等重大事件才召开。除四大“涅巴”(管家)参加外,势力较大的大头人以
见“徒河州”(1892页)。
①见“不欲鲁罕”(270页)②见“梅禄”(1979页)。
书名。清康熙至咸丰年间,该书屡经重修,版本甚多:①康熙二十三年(1684)奉天府尹董秉忠(今辽宁辽阳人)等奉敕撰,32卷,图9幅,刻本6册;另有康熙五十年(1711)廖腾煃等的续修本,仅增“杂志”一目
唐代吐蕃赞普。即赤祖德赞,又名日巴坚。参见“赤祖德赞”(1014页)。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用钱买妻子的称呼。与一般娶妻有区别,订婚、结婚都不用征求女子同意,婚礼也较简单,婚后也不用交付奶母钱,但女方家索取的身价钱比一般聘礼高,并且得在短期内付清。买来的妻子
元代汉语白话。对伊斯兰教请真寺的称谓。伊斯兰教徒称为“达失蛮”。一说此称原自阿拉伯语。
满汉语合称,菌类生物名之一。“夸兰”,又作“夸阑”,满语音译,意为“军营”、“庭院”或“工场”、“库场”等。加“包”(意为“家”),满语“夸兰包”,意为“营房”、“兵房”或一般居民屋等。营房或住所的周
1287—1375元明间藏传佛教高僧。简称嘎西巴。木雅人。西夏后裔。生于热堆擦岗仁莫的巴域卧纳(即今甘孜州康定、九龙、木里一带)。云达冈仁之子。初名雍仲贝,系本教名,因生于佛教之地,遂改名阿贝。幼年居
古河流名。又称武水。《汉纪》注曰:“武溪在今辰州卢溪县西百八十里,即五溪之一”。以源出武山得名。与酉阳分山,水源石上有※槃瓠形迹犹存。南流注入沅水。昔※五溪蛮所居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