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作
见“并作”(891页)。
见“并作”(891页)。
元朝大臣。又译作安普、俺普。唐兀人。杨琏真伽子。至元三十年(1293),任宣政院使,被荐为江浙行省左丞,旋以江南民怨其父杨琏真伽,被免江浙行省左丞之职。后仍以宣政院使兼会福院使。主管佛教事务达20年。
1143—1211又名凯冷。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二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叭真第四子。南宋绍熙三年(傣历五五四年,1192),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建元景泰。臣属中央王朝(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尔扈齐”,意为“掌管诉讼之人”。准噶尔兀鲁思负责司法的官员,辅佐图什墨尔治理政事,兼办一切刑名贼盗案件。定员6名。后清廷授六札尔固齐为散秩大臣。
见“布拉呢敦”(470页)。
见“孛兰奚”(990页)。
今名聂鲁桥。位于西藏绒辖地区之中印边界。桥西岸有清道光六年(1826)所立石质界碑一块,上刻汉藏两种文字,记载立碑经过。
见“树洛干”(1577页)。
?—1262元朝将领。又译阔阔歹。蒙古兀良哈氏。时而与氏合称兀里羊哈台阔阔带。都元帅兀良合台次子(一说作西征主帅速不台次子,兀良合台弟)。袭职,为都元帅。世祖中统三年(1262),与宗王合必赤讨平李璮
见“一公城”(1页)。
日本对满洲实行经济掠夺的具体计划。日本建立伪“满洲国”后,以“借地养民”为幌子,在伪兴安省设立荒务局,并于1939年制订此“要纲”,动员大量日本移民进入“满洲”,使兴安南省、兴安东省、大兴安岭、札兰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