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裔异物志
见“交州异物志”(876页)。
见“交州异物志”(876页)。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即“劝利晟”(398页)。
书名。清毛奇龄(号西河)撰。成书于康熙朝,共15卷,主要记述明代“自洪武暨崇祯一十六朝二百七十余年之间”湖广、贵州、四川、云南、两广等省土司的沿革、背向,及朝廷剿抚恩威政策的利弊得失等史实,对研究明代
书名。南宋王偁撰。以宋都开封称东都,故名。130卷。计本纪12卷,世家5卷,列传105卷,附录8卷,无表志。记宋太祖至宋钦宗时史事。附录所载为辽、金、西夏诸国情况。取材以国史、实录为本,旁及野史杂记。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越里笃国”(2191页)。
见“李骧”(1023页)。
①见“萧铎户斡”(2002页) ②见“萧孝忠”(1994页)。
1617—1669明末清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室利稣坦玛之子。明崇祯十二年(1639),父卒,嗣职。明亡,向清朝献金归顺。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
古县名。西汉置。治所在今甘肃西和县东南,属武都郡(治今甘肃西和县南)。为氐族聚居区之一。前仇池国君主杨茂搜(296—317年在位)据有此地。北魏时改为阶陵县。周武帝改为仓泉县。隋大业(605—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