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阳
东汉长沙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桂阳(今湖南郴县)人。桂阳蛮渠帅。习有武功,家有财富。详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东汉长沙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桂阳(今湖南郴县)人。桂阳蛮渠帅。习有武功,家有财富。详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1253—1291元朝大臣。字永叔。蒙古蔑儿乞氏。大名路宣慰使※阔阔之子。少孤,稍长入国学,受业于祭酒许衡。入宿卫,后授中顺大夫、右侍议、迁中议大夫、同修起居注。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任礼部尚
壮、布依、瑶等民族古老的收割工具。亦称禾剪、摘刀、手捻刀。壮语称“特苡”。由远古石、蚌、竹、木片割穗工具演变而来。在手掌可握的半月形木片上,嵌一块长3厘米,宽约1厘米的铁片作刃,用来逐根逐穗地剪断稻秆
见“三娘子”(50页)。
(1461~62—1540或1542)托钵僧。新疆和卓系之祖。一名穆罕默德·达尔维西·毛拉纳·和卓·卡山尼。号阿哈玛特和卓。伊斯兰教苏菲派纳克什班底派第五世教长。原籍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早年在中亚土
地名。西汉置,隶五原郡。位于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东汉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汉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军事,领兵屯其地,以防南北匈奴相通。和帝永元六年(公元94年),南单于安国追击左贤王师子至该地,
见“蒲昌县”(2319页)。
元代印活字版西夏文佛经时对活字的称呼。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有孔,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意“敕走马”)。在南司内收掌。每遇下五京等处取索财物,及进南朝物品,以此牌信带腰间为凭。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元代管理地方寺院僧尼事务之官署名。元初置宣政院(初名总制院),命帝师(藏传佛教萨迦教派高僧)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于杭州设行宣政院。至大四年(131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