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有克衣
即“敖约克”(1795页)。
即“敖约克”(1795页)。
约1822—1872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台拱厅(今台江)仰冈寨人。苗族。家贫苦,靠当雇工为生。咸丰(1851—1861)初,遭灾荒,粮食歉收,官府限以白银抵交军粮,苗民无力交纳,至以掘祖坟
1875—1959近代武术家。山东省济南人。回族。生于贫苦农家,曾以卖菜为生。宣统三年(1911)济南镇守使马良组织的武术队学艺,任蓬主,研习查、滑、炮、洪、弹腿等查门拳械,出类拔萃。1914年赴南京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蒙化、土家。原为部落首领名。后以之名部。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华坪、永胜、大理、云龙、剑川、祥云、楚雄、弥勒、昌宁、保山、凤庆、云县、巍山、景东、普洱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174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西藏阿里地区贵族,后藏阿里总管※噶锡鼐策丹扎喜子,首席噶伦康济鼐之侄。雍正七年(1729),袭父头等台吉爵。九年(1731),献方物,世宗以其为朝廷出力,办事甚妥,
见“朔方”(1944页)。
藏语音译,意为“什长”或“什夫长”。①旧时西藏地方之藏军官职名。约相当于班长,领兵10名。 ②各※宗(相当于内地之县)区划内的头人,主要负责布置并分配※乌拉差役,为官员准备柴草等。任期一年,管辖百姓十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1737清朝大臣。满州正白旗人。姓他塔喇氏。初由官学生补工部笔帖式。康熙三十九年(1700),受命监修减水坝。以缓武清县筐儿港水患。补工部主事。五十年(1711),监修引河前崖及减水坝前等各项水利
蒙古族食用的什锦粥。流行于内蒙古昭乌达盟地区。其制法是将稀奶油倒入锅里烧开,加一定的水,待水烧开后,加适量酸奶、红糖、盐和米,以文火熬煮,煮好后加黄油搅拌即成什锦稠粥,味道鲜美可口。一般用来祭神、祭佛
古地方政区名。西汉元封三年(前108)置。初领朝鲜(依郭县,治所在今朝鲜平壤市大同江南岸土城洞,一说在平壤市)等11县,始元五年(前82),因罢临屯、真番二郡,玄菟郡西徙,真番之含资等7县,临屯、玄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