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热赫苏斯
撒拉语音译,意为“亲家之言”或“婚礼赞词”。青海和甘肃部分地区撒拉族传统婚俗。姑娘出嫁至男家时,由女方一位送亲的长辈或由女方邀请一位民间艺人,在宴席前述说嘱托词和礼赞词,以生动的比喻,贴切的说理,祝贺新婚之喜,教导和祝愿新婚夫妻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并嘱托婆家对年幼无知的新娘多加爱护、管教。有固定的韵文和内容。词语优美,诗意浓郁,耐人寻味。
撒拉语音译,意为“亲家之言”或“婚礼赞词”。青海和甘肃部分地区撒拉族传统婚俗。姑娘出嫁至男家时,由女方一位送亲的长辈或由女方邀请一位民间艺人,在宴席前述说嘱托词和礼赞词,以生动的比喻,贴切的说理,祝贺新婚之喜,教导和祝愿新婚夫妻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并嘱托婆家对年幼无知的新娘多加爱护、管教。有固定的韵文和内容。词语优美,诗意浓郁,耐人寻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沃楞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前苏联滨海边区萨马尔加河流域。
见“答喇河卫”(2240页)。
见“谋鲁斡”(2129页)。
见“契翰部”(1565页)。
汉武陵郡境内五条溪流总称,由今湖南沅江支流组成。五溪所指,各家不一。据《水经·沅水》载:“五溪谓雄溪、溪、力溪、无溪、酉溪”;《汉纪》引《水经》则记为:雄、ᖡ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亦称“禾积”。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记载:“乡里人家以上元前日束藁如纛状,包禾黍稷粟之穗,又悬木棉花冒于长竿之首,建屋旁,张索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肯特山东、当克鲁伦、鄂嫩2河河源。东至得勒格尔罕山接本部中后旗界,西至塔尼特河接土谢图汗部中旗界,南至巴颜乌兰山接本部右翼中左旗及右翼中前旗界,北至肯图尔河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末
元代碑刻。立于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碑文两面:一面汉文,一面回鹘文。碑文记载自西夏灭亡至元末130余年间,在元朝任官职的唐兀氏(西夏党项人)家族历经6世共13人的官职、世系及其活动。该碑于明代被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俺卜罗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
?—48高句骊国第四世王。琉璃王※类利子,大武神王※无恤弟。汉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大武神王死,因太子年幼不能即政,国人推立之。翌年冬,蚕支部大加(官号,加,一译作“家”)戴升等万余户(一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