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札
参见“俄惹”(1684页)。
参见“俄惹”(1684页)。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意谓遗产税。又译塔里卡拉。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新疆时强制推行的税制之一。其制:人死后由税吏时对其遗产进行评估,按规定收税2.5%至5%。因税吏经常高估、冒估,故税额远远超出此比例。清军收复南疆后
县名。在今吉林省西北部。古扶余国都所在地。明置三万卫。清为郭尔罗斯前旗地。光绪十五年(1889)以土地开垦,蒙汉杂处,置农安县。为清末割蒙旗土地而设的县级行政区划之一。
即“岐黎”(1068页)。
参见“胡笳”(1579页)。
见“丹却嘉措”(378页)。
?—1777清代新疆吐鲁番郡王。维吾尔族吐鲁番大阿訇尼雅斯和卓子。世居鲁克沁。初隶准噶尔。康熙五十九年(1720),投附清朝。雍正四年(1726),清军撤居哈密,以吐鲁番给策妄阿拉布坦,受命辖鲁克沁众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蜀王名。《华阳国志·蜀志》载:“周失纲纪,蜀先称王。有蜀侯蚕丛,其目纵,始称王。”约在春秋之世,蜀人首领第一称王者。《蜀王本纪》云:“蚕丛始居岷山石室中”。传说其衣青衣,教民蚕桑。继其王位者先后有柏灌
县名。在青海省东北部、湟水和大通河汇流地区,邻接甘肃省。先秦乃羌戎之地。秦为陇西郡辖境的西北塞外。汉属允吾、浩门2县。隋属湟水县。唐永徽年间(650—655),分属龙支、湟水和米川3县,后归吐蕃。宋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