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蒙古语音译。源于波斯语。又译撒和、扫花。《元朝秘史》释为“人事”。(1)指馈赠礼物或宴请客人。《观堂集林》:“人事,犹云人情也”。“都城豪民每遇假日,必以酒食招致省宪僚吏翘杰出群者款之,名曰撒和”。把
参见“亦思替非文字”(875页)。
蒙古斡亦剌部首领。又译忽都花、库都喀,或称忽都合别乞。善巫术,称别乞(族长、长老之意,部落首领、萨蛮巫师首领称号)。率部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南宋嘉泰元年(1201),与哈答斤、散只兀等11部
满汉语合称。“阿敦”意为“牧群”;※侍卫(属官员),从侍卫处拨出,初隶阿敦衙门,后隶上驷院。后金(1616—1635)时代,称“阿敦虾”(※虾即侍卫)。参见“阿敦”(1198页)。
即“阿史那思摩”(1233页)。
藏传佛教各教派寺院领袖人物普遍推行的一种独特的传承制度。10世纪后期,藏传佛教各教派兴起,其寺院领袖人物圆寂后,或依师徒传承,或依叔侄传承,以维护本教派及本寺院之延续。元世祖至元二十年(藏历水羊年,1
西魏文帝元宝炬年号。535—551年,凡17年。
元、明时期对仫佬族先民的称谓。主要分布于今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及相邻地区以及贵州南部。由古代西瓯、骆越、僚、伶的一部分发展而来。保持“从母不从父”的传统习惯,血缘组织结构牢固。从事农业生产,推行封建制
?—1037辽后族。字延宁,小字海里。契丹族。为辽圣宗钦爱皇后弟,兴宗仁懿皇后叔。辽圣宗时入仕。统和十八年(1000),任祗候郎君,尚圣宗第四女、南阳公主崔八,拜驸马都尉。开泰五年(1016),为国舅
?—1218金大臣。东京(今辽宁辽阳市)猛安人。女真族。蒲察 氏。太子太傅吾迭子。勇健多力,由护卫十人长,累官为武器署令。从军,兵溃被蒙古军俘获。贞祐二年(1214),与降兵万余人逃归。迁隆安府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