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新石器时代晚期越族先人陶器纹饰的典型代表和重要文化特征之一。花纹大多用陶印模捺印或拍印而成,有方格、曲尺、圆圈、米字、人字、之字、平行直线、回字、波浪、筐篮等等图案。在我国东南部和南部古越人居住的广大
见“赤老温”(1012页)。
傣语音译,亦作诏法王,意为“天王”。见于《泐史》,宋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第一任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叭真于淳熙七年(1180)入主勐泐(今景洪),“诏龙法名菩提衍者,则制发一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
1679—1732清初诗人。爱新觉罗氏。满族。饶余亲王阿巴泰曾孙,原封镇国公百绶子。字子晋,号茶翁、芗婴居士、紫幢轩主人,自署北紫山人。辞爵读书,从王士祯游。工诗,,才名颇盛,其诗取百家之精华。著有《
地名。原名麻陇。东连瞻对,东南接义敦县,南界巴安县,西以金沙江与同普界。历为德格辖地。明洪武六年(1373),封土舍降德为麻陇千户,驻扎大吉官寨。宣统元年(1909),改土归流,改为县,隶巴安。
又作火布。一种耐火纺织物,类今之石棉布。或脏,以火烧之,则“皎洁凝白”,故曰“火浣布”。产于大秦(即罗马帝国)。常用来交易或贡献。为历代中原王朝所称奇,誉之为“奇布”。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1670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阿尔沙瑚侄。初仕后金为牛录额真。崇德八年(1643),叔死后,袭世职一等甲喇章京。顺治(1644—1661)初,随军入关镇压李自成农民起义军,升镶白旗蒙古梅勒章
刊物名。内蒙古绥远地区屯垦督办办事处于1931年4月15日创办。铅印,32开。原为绥远第七十师刊物,初为半月刊,后为屯垦督办办事处机关刊物,改为月刊。社址设在绥远新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东街。内容有时
见“九姓回鹘可汗碑”(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