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济河卫
见“忽失河卫”(1489页)。
见“忽失河卫”(1489页)。
?—1669清初蒙古王公。喀尔喀部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二十世孙,喇瑚里长子。世为喀尔喀中路台吉。顺治十年(1653)二月,因与土谢图汗衮布不和,与弟本巴什希、札木素、额璘沁等率众千户归
?—186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诺洛氏。由翻译生员捐纳笔帖式,历官刑部员外郎、甘肃布政使、署陕西按察使、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等。咸丰十一年(1861),奉命与乌里雅苏台将军明谊赴塔尔巴哈台,同沙俄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79号卷子。全卷藏文23行。系对比丘邦静根诉状的审理文书。静根之女奴洒邱子有女3人。静根将其母女4人供养给寺院,作寺户服役,后因这些奴隶又有子女数人,对其
①指某种群体、集团为首的人。史籍中对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等的领导者,皆称首领。②西夏军队职官。受将佐管领。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小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见“泰不华”(1799页)。
古代中原称有封地的家族为大家(见《左传》昭五年)。《三国志》等史书以此指:(1)高句骊族社会中的奴隶主(一说为地主)。《三国志·魏志·高句骊传》:“大家不佃作,坐食者万余口,下户远担米粮鱼盐供给之”。
金代定期核查户口、物力,以调整赋的制度。通检,即《周礼》大司徒3年一大比,各登乡民众寡、物力多少,以辨物行征之制。大定四年(1164),以民户贫富变更,赋役不均,命泰州军节度使张弘信等13人,分行诸路
?—1854清朝宗室、大臣。镶蓝旗人。郑慎亲王乌尔恭阿子。道光十三年(1833),封三等辅国将军,授散秩大臣。三十年(1850),累官兵部左侍郎,镶红旗总族长,经筵讲官。咸丰三年(1853)正月,署吉
参见“达旺细哲”。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可可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置。和硕特台吉策旺喇布坦从子多罗贝勒达颜族裔。以达颜侄达什车凌为札萨克多罗贝勒,掌旗务。下分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同年赐世袭。牧地跨柴集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