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左翼后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南岸。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北至青海。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南岸。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北至青海。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见“敖昌兴”(1795页)。
见“丽土之狄”(984页)。
藏区民间佛教石供之一。原为藏族民众设置的界址及计算里程的标志。在藏区之民居处、道路、码头、山口、林间要道等处多有之。藏民将石块、石板等堆放在一起,往来行人,每每投放一块至数块,积少成多,久成石堆。藏传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一年(1746)置,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子多尔济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与前左翼头旗共辖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柴集河(今沙珠玉
①西秦烈祖宣烈王乞伏国仁年号。385—388年,凡4年。 ②南北朝时期后仇池国君主氐人杨难当年号。436—442年,凡7年(若440年去大秦王号时,也除年号,则5年)。 ③北魏敬宗孝庄帝元子攸年号。5
见“赫哲族”(2422页)。
?—1281元世祖※忽必烈皇后。弘吉剌氏。国舅那颜按陈之女。宪宗八年(1258),忽必烈与蒙哥汗分道攻宋,留居爪忽都。次年,蒙哥死于军中。闻阿里不哥借监国和林之机,进兵开平之忽必烈府地,图谋汗位,遂遣
即“完颜”(1146页)。
苗族节日。盛行于贵州东南部。每年农历正月或二、三月择日举行。行期3—5日。日期由各寨自行决定。届时未婚或※不落夫家之男女青年及群众成群结队,身着盛装参加盛会,跳芦笙舞。已生育之少妇不能参加跳舞,只能在
即“彭宏澎”(2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