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铁弗氏”(1877页)。
隋朝将领。其先世为代(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鲜卑屋引氏(后改房氏,一说屋引氏原为高车贵族,后归西部鲜卑)。刚毅有武略。开皇(581—600)时,与刘方等俱为边将,名显当时。频为行军总管击胡,以功官至柱
?—983宋代甘州回鹘可汗。宋太平兴国元年(976)即位。与宋朝关系密切,甥舅相称。常以骆驼、名马、珊瑚、琥珀献于宋。五年(980),遣使裴溢的等人贡方物,受到宋太宗的器币回赐。在位凡8年。
见“乌守尔”(334页)。
清代后藏地方官员。藏族。系扎什伦布寺札萨克喇嘛,任商卓特巴。乾隆六年(1741),率扎什伦布寺堪布偕郡王颇罗鼐之代表扎雅班智达等,于绿东谿卡主持六世班禅贝丹益希剪发、换僧衣仪式,迎至扎什伦布寺之噶当木
即“秃鲁花”(1083页)。
西夏佛教高级职称。西夏汉文本《杂字》官位部中有载。可出任功德司副使,参与译、校佛经和重大佛事活动。
鄂伦春人的秋季住房。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毕拉尔路的鄂伦春人旧时在温暖的秋天,有的不住“仙人柱”,在游猎迁徙中常搭此种房子作居所。其构造是:先立四根柱子,上端四面绑横木相接,上放些椽子,然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伯字1083号卷子。为吐蕃驻陇州大臣于猪年(当是公元831或843年)从陇州节度衙发布之命令。陇州大臣据两汉人部落(即阿骨萨、悉董萨两部,公元820年建立)长官呈禀,得知吐蕃贵族勃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