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勒珲卫
见“虎儿文卫”(1385页)。
见“虎儿文卫”(1385页)。
即“库陇奎鄂拉”(1113页)。
金代村社中主首的辅助人员。佐主首巡警盗贼。详见“主首”(620页)。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
见“木箭”(255页)。
见“罕答河卫”(1173页)。
族名。又作“补孔”。汉族对自称毫尼(布都、布孔)的哈尼族的称谓。民国《墨江县志稿》:补孔(布孔),居县属善政、永安、善化三乡。参见“哈尼族”(1633页)。
白族特有的宗教信仰。意为本境之主,即一个村镇或一方的保护神。起源于古代多神崇拜,随着时代的前移,信仰的神祗越来越多。白族地区小至10余户的村庄,大到人烟密布的大理城,均立有本主,供奉于本主庙内。有木雕
见“亦力克卫”(872页)。
即“段正明”(16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