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喇
见“毛忠”(359页)。
见“毛忠”(359页)。
见“诸抹”(1951页)。
见“左部哈萨克”(459页)。
明代藏族部落名。一作牟力劫簇。居今四川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廷在其地置牟力劫簇长官司。其民以牧为主。洪熙元年(1425)前后,其族阿兀等聚众出没交通要道,劫掠军民财物。后聚至千人,转攻松州
黎族过去狩猎或作战武器之一。南方少数民族多擅长使弩,而黎族却普遍用弓。弓以木或竹制成,箭长3尺,镞长5寸似茨菰叶,其特点是“弓短矢重”。因无羽,射程远不过三四丈,多施近射,但多涂毒于锋镝,中者必死。
见“延津州”(820页)。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元年至龙朔元年(656—661),以护密多国摸逵(一作摸廷、摸达)城(约位于今帕米尔瓦罕)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钵和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清代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萨雅克部落首领。驻牧于特穆尔图淖尔(原苏联伊塞克湖)一带。乾隆二十三年(1758),以定边将军兆惠率军追哈萨克锡喇至其地,请内附。后受玛玛木特呼里派遣,偕车里克齐、尼沙2人谒
即“夸兰大”(720页)。
①古地名。南朝梁普通四年(523)置,治所在鱼复县(今四川奉节县东)。隋大业三年(607),改为巴东郡。唐武德元年(618),复为信州,翌年,改为夔州。南北朝北周天和年间(566—572),信州蛮※冉
见“裴满达”(2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