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地区名。在今吉林省东南部。辖域东西169里,南北75里。东界濛江州(今靖宇县境),西邻奉夭府开原县,南接兴京府通化县,北连伊通州。汉属玄菟郡。后汉、晋为高句丽地。唐及五代为渤海大氏所据。辽为回跋女真地
?—367晋代匈奴首领。又作曹谷。任右贤王。初附前秦苻坚。东晋哀帝兴宁三年(365),与左贤王刘卫辰举兵反秦,率众2万攻杏城(今陕西黄陵县西南)以南郡县,屯马兰山(今陕西铜川市北),为秦军败于同官川,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温迪痕、温迪掀、温的罕、温特罕,《高丽史》作晕底宪。来源于部名。原散居统门水(今图们江)、胡论水(今拉林河支流活龙河)、移里闵河(今吉林省境饮马河)等地。金朝建立后,很多迁出故
?—85匈奴王。名佚。东汉明帝(公元57—75年在位)至章帝(公元75—88年在位)年间,率部驻牧于涿邪山(今蒙古国阿尔泰山脉东南部一带)地区。隶属北匈奴,屡与汉、南匈奴攻战。永平十六年(公元73),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郡王。藏文史籍作达赖巴图尔。后藏人。藏族。噶伦※颇罗鼐之子。乾隆四年(1739),委任头等台吉,管理藏北39族、达木蒙古。十二年(1747),承袭其父郡王爵。任职后,虐使
1457—1482明朝将领。书法家。字择善。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世居云南。幼诵《孝经》、《论语》诸书。既长,娴韬略、工咏吟、善草书。成化十年(1474),袭云南左卫佥事。十六年(
见“阿吾勒”(1207页)。
?—1514蒙古※朵豁剌惕部异密。※忽歹达后裔。在家族内部斗争中获胜,成为家族世袭领地——※向阳地的统治者,后自称汗,多次击败※东察合台汗国军队的进攻,积极向四周扩展,《拉失德史》称其政权为“喀什噶尔
?—约1211蒙古国开国功臣、汪古部首领。又译阿剌忽失的吉惕忽里。“阿剌兀思”为名,“剔吉”、“忽里”均为官号,一说“剔吉”为突厥语“特勤”之音变;“忽里”为金官职“忽鲁”之音变,为“统数部之长”。世
田鼠名。详见“妳捏离”(15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