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右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乌兰布拉克接右翼左旗界,西至库邪图接左翼后旗界,南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北至特勒图接右翼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札萨克包贝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众来归,次年掌本旗。三十年封固山贝子。长子乌巴什,次子旺舒克相继降袭镇国公。旺舒克子拉旺多尔济复降袭辅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诏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乌兰布拉克接右翼左旗界,西至库邪图接左翼后旗界,南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北至特勒图接右翼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札萨克包贝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众来归,次年掌本旗。三十年封固山贝子。长子乌巴什,次子旺舒克相继降袭镇国公。旺舒克子拉旺多尔济复降袭辅国公。乾隆四十六年(1781)诏世袭罔替。
①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年号。1085—1094,凡10年。 ②金卫绍王完颜永济年号。1209—1211,凡3年。 ③西夏惠宗李秉常年号。1074—1084年,凡11年。
?—177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原为霍集斯辖属。乾隆二十年(1755),受霍集斯遣派,协擒达瓦齐父子于乌什城郊,献于清。二十三年(1758),从清军征布拉呢敦、霍集占,被围于喀喇乌苏(黑水)
见“按出虎水”(1623页)。
书名。简称《蒙古回部王公表传》、《蒙古王公功绩表传》。清祁韵士等纂。120卷。乾隆五十四年(1789)成书。有汉、满、蒙3种文本。汉文本最先告竣。满文本据汉文本译成。蒙文本又以满文本为蓝本译就。体例仿
古族名。羌人的一支。春秋前已分布于今青海东部积石山至贵德、河曲一带,又称河曲羌。其居地古称赐支,故汉代又称赐支羌。因古代汉文史籍中常将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泛称戎羌,故亦称析支戎。汉以后不见记载。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今北京密云县西北小水峪村西高地之上。在长城脚下,依山傍水。1979年调查发现。现见有3处。窑呈圆形,直径约2米。烧制以白釉为主,亦有青、褐、绿等单釉瓷。器物多为盆、碗、缸
见“皇族四帐”(1701页)。
即“格节”(1805页)。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明代哈尼族土司。旧属临安府。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明洪武(1368—1398)时,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壁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和泥首领龙咀,从纳楼分出,给予土司职衔,建立巡检,世领其所辟地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