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古代奖赏殊功的凭据。以铁为之。以金朝为例,状如卷瓦。刻字画襕,以金填之。外以御宝为合,半留内府,另一半赏给有殊功者。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宴会时,宰杀牲畜、备办果品和菜馔等事务。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匈奴姓氏。原为氏族名,后成为姓氏。晋代,与呼延氏(原作呼衍氏)、卜氏(原作须卜氏)、兰氏为四大姓。历任左右都侯等要职。
古国名。党项羌族所建,因地处宋朝之西,故称。自称大夏,又有白高大夏国、邦泥定国、梅那国等称。自唐末远祖拓跋思恭起,世为夏州定难军节度使。宋初,李继迁抗宋自立,子德明与孙元昊继向河西走廊发展,击败回鹘。
?—1791清四川明正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率所属人众随清军征金川,奋勇出力,加恩赏戴花翎,并赐“佳木拜屯”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赴京朝觐,赐冠服。卒,子甲木参诺尔布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依管辖百姓多少,分“日用不聋”(大头人)、“十格日尼”(二头人)、“瓢约”(小头人)。彼此无隶属关系,均隶於土司,其升降取决于土司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实玛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十卫同时设立。十六年(1418)九月,阿都赤等来归,封为千百户等官。据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左岸格林河口。
见“和通淖尔之战”(1451页)。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一译作创祐。如史载宋元祐元年(1086)六月,西夏派遣使臣春约勒阿拉雅赛赴宋朝进贡。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地名。东晋末吐谷浑筑浇河城于此。后凉吕光时曾设浇河郡。元至元间设贵德州,属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明洪武三年(1370)置归德千户所(治所在今青海贵德县),属河州卫,隶陕西行都司。清乾隆中改置归德县。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