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本
藏语喇嘛墀本的简称,意为“僧人万户”。元代乌思藏地方帕木竹巴郎氏家族万户的自称。元宣政院所辖乌思(前藏)、藏(后藏)十三万户中,帕竹万户(《元史》作伯木古鲁万户)领地在今西藏乃东地区,藏传佛教噶举教派帕竹支系之丹萨替寺寺主扎巴仁钦(1250—1310),得帝师及镇西武靖王之支持,受封帕竹万户,以喇嘛身分任万户之职、遂称“喇嘛墀本”,简称喇本。
藏语喇嘛墀本的简称,意为“僧人万户”。元代乌思藏地方帕木竹巴郎氏家族万户的自称。元宣政院所辖乌思(前藏)、藏(后藏)十三万户中,帕竹万户(《元史》作伯木古鲁万户)领地在今西藏乃东地区,藏传佛教噶举教派帕竹支系之丹萨替寺寺主扎巴仁钦(1250—1310),得帝师及镇西武靖王之支持,受封帕竹万户,以喇嘛身分任万户之职、遂称“喇嘛墀本”,简称喇本。
?—1172金大臣。隆州(治今吉林农安县)失撒古河人。女真族。夹谷氏。工部尚书谢奴子。善女真、契丹文。每论大事,见地超同辈。海陵王天德元年(1149),以功臣子充护卫。翌年,授武义将军,升符宝郎,出为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拉乌。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弥勒、镇沅、祥云、西畴、罗平、金平、元阳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地名。见“胪滨府”(1712页)。
①亦作“迪古迺”。金代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来”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海陵王※完颜亮本名迪古乃。 ②即“完颜忠”(1144页)。
山名。又作旄牛山、髦牛山。在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中部,西昌市与雅砻江中游之间。古代居住于此山周围的一些部族,如髦牛种、越羌、旄牛夷等,就是以其命名。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火鲁剌思、火鲁剌、豁里剌儿、火罗剌思、火里剌、郭儿剌思。※弘吉剌之别部。据《史集》,相传是产生于“黄金壶”的3兄弟中幼弟之后裔;依《元朝秘史》,为豁里剌儿台蔑儿干
见“耶律李胡”(1312页)。
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