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东南平倭通录
书名。明代撰,不著撰人。内容记述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指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遭受倭寇之乱,以及各族人民抗倭经过。编年体,逐日详细记载抗倭过程。其中所述湖广土司率永顺、保靖、酉阳、容美土兵以及瓦氏率狼兵抗倭战斗之经过,对研究土家、苗、壮等民族历史有重大意义。书中所附“隆庆平倭”及“国朝典汇”,可从中窥见明洪武至隆庆(1368—1572) 200余年间中日关系及倭寇犯华之概貌。有镇江柳诏徵作跋。1936年版之《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辑其文。
书名。明代撰,不著撰人。内容记述明嘉靖年间东南沿海地区(主要指福建、浙江、广东等地),遭受倭寇之乱,以及各族人民抗倭经过。编年体,逐日详细记载抗倭过程。其中所述湖广土司率永顺、保靖、酉阳、容美土兵以及瓦氏率狼兵抗倭战斗之经过,对研究土家、苗、壮等民族历史有重大意义。书中所附“隆庆平倭”及“国朝典汇”,可从中窥见明洪武至隆庆(1368—1572) 200余年间中日关系及倭寇犯华之概貌。有镇江柳诏徵作跋。1936年版之《中国内乱外祸历史丛书》辑其文。
西夏军种名。简称擒生,编制十万人。非战斗人员,其职责是在作战中俘掠生口。
西域精美丝织品的一种。又作丘兹锦。公元5世纪始产于龟兹(今新疆库车),故名。为当时丝织业高度发达的产物。
清代四川沃克什土司。藏族。其祖于顺治十五年(1658)归附,受封为沃日灌顶净慈妙国师。乾隆二十年(1755),本人被封为沃日安抚使。二十九年(1764)以土兵随军征大小金川,赏戴花翎六品顶戴,易沃日为
明朝官员,土族西祁第三世土司。青海西宁人。元金紫万户侯※祁贡哥星吉之孙,千户祁锁南子。明永乐十八年(1420)袭职。洪熙元年(1425),随李英征伐安定、曲先等卫。宣德元年(1426),升指挥佥事。因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宾客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为王会清吏司。掌内札萨克各部旗的俸禄、朝贡、赏赐;外藩王公的俸禄、札萨克王公每年轮班来京朝贡的年班、贡品、入贡的随从人员人数、在京所
摩崖名。金大定七年(1167)以女真字刻于摩崖上,追述收国二年(1116)在番儿必罕设立谋克事。因位于吉林省海龙县(今梅河口市)小杨树乡庆云堡村,故又名“海龙女真国书摩崖”、“杨树林女真国书摩崖”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勤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十月,在其地建站。在前苏联境内阿姆贡河口北岸莽阿臣噶山附近。
即“拔悉蜜”(1364页)。
清代乌梁海部落分支名。一译明噶特部。初居阿尔泰。后为准噶尔部兼并,被编入其二十四鄂拓克,迁住雅尔(原苏联境内乌尔扎尔)。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时,举部附清,被置于呼伦贝尔。继逃遁,令隶札萨克
见“石璟”(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