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房五族
旧时撒拉族社会组织。流行于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其来源,一说“四房”统指※上六工的韩姓撒拉人,因始祖※尕勒莽之孙神宝世袭“达鲁花赤”(镇守官)后,于明初取汉姓为韩宝,撒拉族人视韩姓为嫡系,“根子姓”。“五族”统指※下六工的撒拉人,因下六工外姓人多,被视为旁系。一说“四房”指尕勒莽的四个儿子的后裔;“五族”指外姓五族,即韩姓以外其他姓氏的撒拉族人。
旧时撒拉族社会组织。流行于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其来源,一说“四房”统指※上六工的韩姓撒拉人,因始祖※尕勒莽之孙神宝世袭“达鲁花赤”(镇守官)后,于明初取汉姓为韩宝,撒拉族人视韩姓为嫡系,“根子姓”。“五族”统指※下六工的撒拉人,因下六工外姓人多,被视为旁系。一说“四房”指尕勒莽的四个儿子的后裔;“五族”指外姓五族,即韩姓以外其他姓氏的撒拉族人。
即“旻宁”(1413页)。
契丹死刑之一。即活埋。《辽史·刑法志》称: “生瘗……归于重法”。辽太祖神册三年(918),“皇弟迭烈哥谋叛,事觉,知有罪当诛,预为营圹,而诸戚请免。……涅里衮自缢圹中,并以奴女古、叛人曷鲁只生瘗其中
金初大臣。契丹族。辽末降金将领移剌留斡子。初授左奉宸。熙宗初年,充护卫、任安州刺史,累官东京副留守、尚书兵部侍郎。受命徙西北、西南两路原设堡戍迫近内地者于极边安置,与泰州、临潢边堡相接。世宗大定六年(
见“里泼”(1081页)。
1571—1640明末青海高僧。藏族。系塘让寺修建者。20岁赴卫地求学,获得林赛噶居学位。29岁任哲蚌寺之嘉哇喇嘛。34岁回到多麦地区。万历四十七年(1619),按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法旨和赐予之寺院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候补知州沈潜修纂。光绪二十三年(1897)以后成书。手抄本。两函10册,共20卷。卷一参修姓氏、凡例、星度、建置;卷二巡幸、公署,卷三疆域、职官;卷四山川、学校;卷五典礼、田赋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
西藏地方萨迦法王管辖区。位于后藏日喀则西南。为西藏喇嘛教萨迦派始兴之地。元代该派势力最盛,统掌西藏政教大权,开政教合一制度之端。后为帕竹噶举派所取代,但仍保有在后藏萨迦地方的政教权势。明永乐十一年(1
①(?—1710)清代卫拉特蒙古青海和硕特部台吉。自号额尔德尼。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墨尔根台吉长子。青海和硕特八台吉之一,隶青海左翼。驻牧永安卫之西,大通河北边。康熙三十五年(1696)承父爵,仍袭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塔尔巴哈台界志》。1870年8月12日(清同治九年七月十六日),清朝钦差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穆罗姆佐夫在塔尔巴哈台签订,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第三个子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