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都司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兵随官军出征。其承袭、革除、迁擢、降调隶兵部。
官名。清代在川、滇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土官,以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为五种土弁之一,秩从三品或正四品。其职责为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究治不法,搜捕盗贼,制止抢掠,维护驿道畅通,贡纳特产,率土民、土兵随官军出征。其承袭、革除、迁擢、降调隶兵部。
官名。清帝任命宗室贵族以议军国之事。天命七年(1622),太祖努尔哈赤以其子侄8人为8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是所谓八固山议政王。天聪间(1627—1635),议政贝勒(王)多达12人,以率八旗大臣,共议
契丹官吏官服。原为举行※瑟瑟礼射柳时穿著,故名。统和元年(983)六月,辽圣宗册承天皇太后,给三品以上用汉法服,三品以下著此服,遂为契丹官吏朝服。
清代八旗组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俗称汉军八旗。与八旗满洲、八旗蒙古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汉军,满语作“乌真超哈”,意为重兵即炮兵。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将降附的部分汉
书名。明王宗载撰。2卷。成于万历八年(1580)。是书有向达在法国巴黎访得东方语学所藏《四夷馆考》抄本,罗振玉将其收入《东方学会丛书初集》。内容包括四夷馆所译诸夷(即少数民族)建置、沿革、山川、险易、
过去云南景颇族地区村寨头人称谓。最早具有长老性质,村寨内较大的姓氏通常都有一人,由同姓人众推举能联系群众,具有处理公共事务能力者担任,但须经山官认可,由山官赠刀一把,表示授权管理寨内事务。其职责是协助
清代宫廷歌舞,为“庆隆舞”之武舞。源自满族民间歌舞※“空齐舞”。一般在除夕、上元节高跷、骑假马。假马以竹作马头、马尾,以彩缯饰之,如戏中假马。有人涂面,身著黑皮,作野兽状,奋力跳跃。旁有人持红油簸箕,
西夏职官名称之汉译名。宋代史籍记载的西夏遣宋使臣官名。如史载宋元符二年(1099)四月,西夏派遣宋朝的使臣中有磋迈喀结桑。后世称“蕃官名号”,其西夏职官品位不详。
即“完颜宗隽”(1156页)。
?—1804清朝将领。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回族。乾隆二十七年(1762)武举。翌年获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三十三年(1768),任山东武定营游击。三十七年升德州营参将。三十九年(1774),参予镇压
见“绥靖城”(19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