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见“哈烈”(1630页)。
?—1573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首领。汉文史籍作把都儿黄台吉。孛儿只斤氏。※吉能(诺延达喇)长子。驻牧于陕西榆林塞外,常入扰明陕、甘、青地区。隆庆五年(1571),俺答汗与明朝议和后,受明封指挥佥事
清朝大臣。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太宗时,授二等侍卫。崇德六年(1641),随军征明,攻锦州,以功授一等侍卫。顺治元年(1644),在京都任内大臣、理藩院侍郎、议政大臣。后缘事革职。康熙十四年(1675
西夏文文书。手写行书,1页8行,页面21.2×13.5厘米。记西夏天庆虎年(1194)正月讹小狗宝等10名西夏人共集750钱入会事。10人中有党项人,有汉人,有男,有女
?—1756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一译诺尔布端多布。博尔济吉特氏。※昆都伦乌巴什五世孙,※罗卜藏车凌子。初游牧于额琳哈毕尔噶(今新疆依连哈比尔尕山)。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时,遣长子鄂齐
金将领。曷速(苏)馆路(治今辽宁辽阳市西南)人。女真族。尼庞古氏。初为大㚖元帅府通事。以宋将韩世忠军围邳州,奉命率轻骑救援。作战勇敢,善伺敌虚实,屡捷。加忠显校尉。为蕃部秃里。以功授广阳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塔尔巴哈台界志》。1870年8月12日(清同治九年七月十六日),清朝钦差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穆罗姆佐夫在塔尔巴哈台签订,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第三个子约
清顺治时摄政王多尔衮的封号。皇室迁入燕京后,顺治元年(1644)十月,世祖福临封摄政王多尔衮为“叔父摄政王”,通称为“皇叔父摄政王”。五年(1648)十一月,举行郊、庙典礼时,又加封为“皇父摄政王”。
见“马湩” (159页)。
?—1533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部领主。又译亦不剌因、伊巴哩、义巴来、亦孛来、倚巴、尾白儿等。出身于蒙古西部乜克力部(一说为畏兀儿近族)。成化六年(1470),随部入居河套(今内蒙古伊克昭盟一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