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受花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参见“孜洛布扎”(1265页)。
?—1759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雍正三年(1725),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十年(1732)迁侍读。乾隆初,迁御史,擢通政使。任内务实,仗义执言。曾针对时弊疏言题奏要务贵于详明,不得滥用浮词。又参
※ “甘南事变”领导人之一。东乡族。祖籍甘肃东乡(今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人,祖父时迁至广河。1943年参加甘南南部各族农民反对国民党地方官吏暴政的起义,任旅长。作战机智勇敢,朱家山战役中歼敌一个连,临
金代契丹小字、汉字合璧碑刻。全称“大金皇弟都统经略郎君行记”。王圭、黄应期撰。刻于金太宗天会十二年(1134)十一月四日。碑文刻在陕西省乾县乾陵乡武则天陵前著名的无字碑上。刻文在碑的正中部分,四周环刻
伊儿汗国第十六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伊儿汗※旭烈兀后裔,麻合马之子。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不赛因汗死,无嗣,诸王争立,内乱迭起。五年(1339),被哈剌察儿(亦称洒克哈散)立为汗。辖地伊剌克(今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勃得本为天祚皇帝※永昌宫下之一抹里。又,辽太宗※永兴宫下有一※
见“中俄恰克图条约”(302页)。
见“巴岳特”(410页)。
清末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星桥。初由贡生累官道员。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安徽按察使,后5年,迁布政使,旋署巡抚。三十一年(1905),迁新疆巡抚。宣统二年(1910),召回京。著有《新疆奏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