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代新疆河名。中亚锡尔河上游。唐代称真珠河。清《西域水道记》云:纳林河西流,有喀喇河自北来汇后,凡西南流四五十里,折而西北流四百余里,始出中国境外。原为中国新疆河流,后被沙俄并吞。即今吉尔吉斯斯坦共和
?—416山西丁零族人。北魏泰常元年(416),召集吏民,入白涧山(今山西阳城县西北)起事,遭到魏内都大官张蒲与冀州刺史长孙道生弹压。大部分属众受魏军招抚,他率属下百余人出走,被追斩。
见“昆都力庄兔台吉”(1410页)。
突厥语音译,又译撒尔特、撒尔特兀勒。意为“土著”。隋唐时中亚乌古斯部落的一支,以部落首领撒鲁尔之名为部名。七世纪中叶,与该部各支系徙居北庭西北、金山之阳(今新疆准噶尔盆地及其西)。唐天宝中(742—7
?—1890清朝宗室、大臣。满洲镶蓝旗人。郑亲王※济尔哈郎八世孙。字竹坡。同治三年(1864)举人,七年进士。累迁侍读。光绪帝即位(1874),疏请选师保以崇圣德,严宦寺以杜干预,核实内务府以节靡费,
①汉代对游牧于辽东一带鲜卑人的称呼。自汉初,东胡为匈奴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所破,部分余众“远窜辽东塞外”,“别依鲜卑山”,故名。与汉时战时和,战时常入扰辽东,和时则诣辽东受赏赐,往来于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
1844—1917清末大臣。字星垣。广州人。回族。先世汉军旗籍。同治三年(1864),入广州同文馆习外语,成绩优异,曾助英国人三顺编著《三顺文法》、《英语拼音》,被“两广方言学堂”采为课本。参与《国际
藏语音译。①藏族对出家女子的称呼。②旧时门巴族本教女巫之一。民主改革前流行于部分门巴族地区。多由久病痊愈者拜学成。传说为女神的化身。主持请神治病。作法时,常头戴圆形银饰,颈挂串珠,肩披红布。端坐在供素
青海省方志,清龚景翰编撰,金台人李本源校。景翰、字海峰,一字惟广,福建闽县人,乾隆五十七年(1792)以平凉知县调署循化。全书8卷,28个子目。成书于乾隆五十七年。青海人民出版社依据甘肃省图书馆所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