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布扎布
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幼年出家当喇嘛,后为高勒苏庙达喇嘛。光绪二十七年(1901,一作三十一年,1905),其侄勒恩札勒诺尔赞札萨克在北京逝世,无子,经多方协商,由其还俗,袭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人称“喇嘛王”。时其弟认为王位非己莫属,组织亲信四出活动,一面贿赂朝廷要员,一面鼓动旗内联名申请,其人行为不端,声名狼藉,热河都统上奏反对,理藩院最后批准官布扎布承袭王位,将王府迁回老府。生平谨慎敬佛,娶翁牛特右旗孟氏为福晋,生1子,在其死后承袭王位。
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幼年出家当喇嘛,后为高勒苏庙达喇嘛。光绪二十七年(1901,一作三十一年,1905),其侄勒恩札勒诺尔赞札萨克在北京逝世,无子,经多方协商,由其还俗,袭承札萨克多罗郡王,人称“喇嘛王”。时其弟认为王位非己莫属,组织亲信四出活动,一面贿赂朝廷要员,一面鼓动旗内联名申请,其人行为不端,声名狼藉,热河都统上奏反对,理藩院最后批准官布扎布承袭王位,将王府迁回老府。生平谨慎敬佛,娶翁牛特右旗孟氏为福晋,生1子,在其死后承袭王位。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
见“耶律庶箴”(1320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等级。与另一类奴隶“扬更”相似,亦属于“庸部”。详见“阐”(2105页)。“更”(1048页)、“扬更”(754页)。
1276—1328元朝第六代皇帝。又译也孙铁木而、也孙帖木儿。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曾孙,晋王※甘麻刺长子。成宗大德六年(1302),袭父晋王位,镇守北边。仁宗皇庆元年(1312),受南康路65
?—1704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初任侍卫兼佐领。康熙二十七年(1688),由护军参领授武备卿。翌年,迁镶黄旗满洲副都统,寻兼内务府总管。三十四年(1695),抉领侍卫内大臣。次年,兼管火器
清代四川大金川土司。亦作巴勒奔。藏族土司嘉勒巴孙。曾从将军岳钟琪出兵羊岗,著有军功。雍正元年(1723),授金川安抚使,自称其地为大金川,居勒乌围,以旧土司泽旺辖地为小金川,由此大小金川分治。以女阿扣
即“巴奇朗”(410页)。
书名。清吴桭臣(1664—?,祖籍今江苏吴江县,生于今黑龙江宁安县,字南荣)撰。1卷。父吴兆蹇因顺治十四年(1657)科场狱案,次年被流放到宁古塔(今宁安县)。后其母吴葛氏由南来到戍所。康熙三年十月生
1860—191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十三世达赖喇嘛亲族。曾任孜恰等官职。光绪二十九年(1903),升任噶伦。次年,英军侵略西藏时,与英军司令荣赫鹏在浪卡子会谈,后又为商订《拉萨条约》主要谈判
畲族首领名。据史籍记载,宋至明朝时期,主持管理畲族村寨或地区公众事务的长官。南宋刘克庄《漳州谕畲》载,南宋王朝对畬族招抚时,有“畬长李德纳款”。明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亦载,广东凤凰山区畬长雷文用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