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参见“什和勒伯克”(317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景颇语音译,意为“根底牛”。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女出嫁时送给舅父的牛之称谓。在景颇族地区母系家庭虽早已被父系家庭代替,但反映母权制残余的舅父权却长久保留下来,外甥女出嫁时必须向舅父送去1头牛,若有
西突厥部落。属十姓部落西厢(右厢),居碎叶川(今楚河)西。共有五部:阿悉结阙部、阿悉结泥熟部、哥舒阙部、哥舒处半部、拔塞干部。每部设一俟斤统辖。与※五咄陆部不睦,常互相争战。唐永徽二年(651),阿史
元代土司名。据《元史·世祖本纪》载,至元二十七年(1290),改蒙莱甸为蒙莱路。清倪蜕《滇小记缅程》称自腾冲入缅道路。经南甸、罗必思等处,8日而至蒙怜路,又1日至空地,再一日至蒙莱路,由蒙莱5日至太公
?—973辽穆宗耶律璟着帐奴隶。契丹族。事盥洗之务。因不堪残暴统治,于应历十九年(969)二月,与庖人辛古、近侍小哥等6人联合反抗,借进膳之机,持刀进帐杀穆宗。景宗保宁五年(973)十一月,被执,遇害
见“术不姑”(49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所设渚东河卫、正统后设筑屯卫,称作珠敦卫或珠敦河卫。
见“耶律牒蜡”(1321页)。
东汉时西羌部落首领之一。东汉延熹五年(162)十月,继※零吾领羌民五六千人攻官军于武威、张掖、酒泉,陇西太守孙羌、护羌校尉段颎并力镇压,然其势非但无分毫减削,且更加强大,“凉州几亡”。后被官军击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