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正红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旗,南接太仆寺右翼牧厂,北抵四子部落。总管驻古尔板拖罗海山。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东南察哈尔右翼中旗一带。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旗,南接太仆寺右翼牧厂,北抵四子部落。总管驻古尔板拖罗海山。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东南察哈尔右翼中旗一带。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兀的河千户所、乌登所。清代乌登河在墨尔根城(今黑龙江省嫩江县)东南160里,出乌塔里山入讷谟尔河。今有人考定在靠近鄂霍次克海的乌达河流域。
见“爱毕勒达”(1899页)。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见“萧永祺”(1993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西夏襄宗李安全年号。1210—1211年,凡2年。
吐蕃官名。参见“十六地方官”(11页)。
原始社会群婚家庭的晚期形式。由血缘婚或级别婚演变而来。其特征是:一群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与另一集团的一群男子有互相共夫共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群男子是她们的共同丈夫,这些丈夫不包括她们的兄弟;同样,
藏语译音。全称拉鲁噶察。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为十二世达赖喇嘛成烈凯珠嘉措所出之家族。始于达赖之父彭措策旺。咸丰八年(1858),成烈嘉措被确认为十二世达赖喇嘛后,噶厦政府令其与八世达赖喇嘛强白嘉措家族合
清外札萨克旗之一。一称新和硕特旗。位于科布多西南。和硕特台吉蒙衮等裔。嘉庆元年(1796)置,辖佐领1。详见“新和硕特部”(23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