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蔑孤
见“大蔑孤”(90页)。
见“大蔑孤”(90页)。
清末回民、撒拉族反清斗争。光绪二十一年(1895),甘肃河州(今临夏)、狄道(今临洮)新老教派回民,因清政府在处理两派纠纷中,不分曲直,滥杀无辜,遂在马永琳、韩奴勒(亦作韩努力)领导下,发动起义,围攻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博罗尼都、布那敦、布拉敦,布尔罕尼丁。号大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长子。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
裕固语音译,又作点格尔汗。“汗”意为“可汗”,“点格尔”意为“上苍”、“天”,“汗点格尔”意为“敬天可汗”,汉族称之为敬毛神。旧时裕固族中保留的原始萨满教崇拜。祭祀由神职人员艾勒哲主持。“艾勒哲”,裕
1573—1672明朝东祁第十世土司。字爱宇。土族。青海民和(一说西宁州)人。祁世勋子。万历十九年(1591),袭指挥同知。四十四年(1616),为永昌参将,以功擢凉州副总兵,授平羌将军印。四十六年(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清代广西侗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龙胜(治今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侗族。乾隆五年(1740),率领龙胜厅所属广南、平等等地侗族人民反抗清王朝统治,附近苗、瑶、壮各族人民起而响应,队伍迅速扩展至2 000
清※宗室中无爵位者的称谓。乾隆八年(1743)定:亲王妾媵之子,考授三等辅国将军,贝勒、贝子妾滕之子,考授奉恩将军;亲王以及贝子诸爵,其“妾婢”所生之子,皆不予授封,俱为闲散宗室。十三年(1748),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
?—1688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布赛氏。初任典仪。顺治十四年(1657),授二等侍卫,擢一等侍卫。康熙九年(1670),授护军参领。十四年(1675),随抚远大将军信郡王鄂扎征察哈尔布尔尼,领兵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