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伏连筹”(797页)。
?—1854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字厚庵。曾任游击、参将、副将等。道光十五年(1835),任台湾镇总兵。十八年(1838),镇压嘉义县沈和起义,赐花翎,加提督衔。二十一年(1841),英侵略
畲族图腾信仰标志之一。又称“龙杖”或“龙头杖”。系以树根或木头雕饰而成,头部形如狗头,或雕作龙头(盘瓠),通体形似拐杖。一般为同姓家族所共有,平时装置于红布袋中收藏,祭祖仪式时与始祖画像一起供奉于堂屋
见“壶”(2091页)。
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座落在契丹南京城中心地带(今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为八角十三级密檐式实心砖塔。是我国现存密檐砖塔中较典型的一座。通高57.8米。基座较高,由两层须弥座,一层平座,三层莲瓣构成。莲
①蒙古语音译。《元朝秘史》释为“分子”。又写作“份子”。引伸指分封的领地,包括分民和分地两部分,即一定数量的游牧民户和足资其生活的牧地、猎场。1206年蒙古国建立后,成吉思汗将蒙古牧民作为“份子”分给
汉代匈奴部落名。参见“屈兰”(1545页)。
见“议榔”(614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代,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劳骨为辽圣宗※兴圣宫下之一抹里。又《辽史》有“劳骨宁”一词,为人名
高句骊国第二世王类利(《北史》作“如栗”, 《隋书》作“闾达”)的谥号。一作“琉璃王”,亦称“瑠璃明王”。类利于汉成帝鸿加二年(前19)继位,新王莽天凤五年(公元1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