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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各户对开荒的土地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无权出卖和转让。随着私有制的发展,至解放前夕已冲破同姓公有制限制,出现了将公有地转卖他姓的现象。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各户对开荒的土地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无权出卖和转让。随着私有制的发展,至解放前夕已冲破同姓公有制限制,出现了将公有地转卖他姓的现象。
西域古地名。见《魏书·西域传》。《洛阳伽蓝记》作钵卢勒,《高僧传·智盌传》波崙。《大唐西域记》钵露罗。《新唐书》大勃律、布露。清《西域图志》博洛尔。即今克什米尔巴勒提斯坦。当地居民属藏族,操藏语。号称
藏语称“恰得”,意为领主“亲手耕种”的土地,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谿卡(庄园)内由※谿堆(庄园代理人)直接经营并靠“乌拉”(无偿劳役)耕种的土地。多分布在领主住宅周围,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的上等地(不包
古族名。先秦东夷之一。初见于《尚书·禹贡》,谓“海岱及淮惟徐州……淮夷珠暨鱼,厥篚玄纤缟。浮于淮泗,达于菏(河)”。《史记·夏本纪》有相同记载。《禹贡椎指》云:“今淮、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仁邦巴家族后裔,桑主孜宗本诺桑哇(即诺布桑波)之次子。依帕竹阐化王查巴琼内,准其袭父职,仁没藏仁蚌宗宗本。与萨迦派大德袞钦桑结佩及果热南僧格建供施关系。正统十四年(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属胡里改女真。分布于来流水(今松花江支流拉林河)以南,匹古敦水(今蜚克图河)以北地,境内有星显水,阿斯温山。地产铁,民居有以锻铁为业者。是当时女真族中强大的部族之一。景祖乌古鹖
?—728渤海国宗王。第二世王※大武艺长子。唐开元七年(719),祖父高王大祚荣死,武艺即位。次年,唐遣使册封大武艺时封之为桂娄郡王。十四年,奉父命朝唐,留侍宿卫,唐授以武官爵衔。十六年(728),病
即“翁衮”(1895页)。
见“南苏城”(1590页)。
藏语音译。俗称“译字房”。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土司衙门文书的称谓。负责官寨内的一切书信、便条等各种缮写工作,兼掌全境纳粮名单。原有两户轮流供职,世袭,后又增加1户,非世袭。每户1月轮换1次。任职期间,
见“永昌宫”(6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