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察沙布伯克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佛主之一。传说原来木戛区勐糯寨百姓,后外出学佛,修行三四年后回勐糯,筑起佛房,成了佛爷,利用传播佛理建立威信,最后成为木戛区各寨的宗教头人和政治首领。主宰辖区内一切重大事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千户所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五音所,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老城)南有五因河,又有五因屯,故名。
四川永宁宣抚司(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女土官。明正德十五年(1520),在贵州参政傅习、都指挥许绍指挥下,讨平僰人之乱,擒首领阿又磉等43人,斩119级。
延边朝鲜族人民反对官府、※乡约勒索的群众运动。民国初期,和龙县豪绅陈天障和县知事杨培祖勾结,设立所谓“总社”(地方行政机构),除向人民征收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外,又以征收“入籍费”为名,要每户朝鲜族交现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
旧时苗族的一种信仰。源于万物有灵崇拜。盛行于贵州雷山地区。嘎吓为苗语,无相同汉语词译其意,凯里一带汉族称其为白虎。据说嘎吓有抵挡恶鬼,保佑全寨平安,吉祥如意,不生疾病的能力。有时特别为其找一棵古树栖息
1625—1689清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努尔哈赤孙,饶余敏郡王※阿巴泰第四子。初封镇国公。顺治三年(1646),随肃亲王豪格进军四川,于西充镇压张献忠起义军,致张献忠中箭身亡。五年,随英亲王阿
见“齐万年”(868页)。
东汉时南匈奴将领。封右温禺犊王。因参与前单于安国之谋,欲杀师子,及安国死,师子立为亭独尸逐侯鞮单于,恐被考问,于和帝永元八年(公元96年)五月,率数千人叛逃出塞。七月,为汉度辽将军庞奋及越骑校尉冯柱追
即“完颜永中”(11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