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管理藏事后,于清康熙十八年(1679)就原有法典※《十三法》中删去“职官制度法”一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149—1199金大臣。本名阿里不。山东西路(治今山东东平县)三土猛安益打把谋克人。女真族。夹谷氏。大定十三年(1173),中女真进士,补东平府教授。历范阳簿、国史院编修官、应奉翰林文字,迁修起居注
蒙古语音译,意为“灵巧”、“助手”。准噶尔兀鲁思官员,主管王府事务。内佐台吉理家务,外则负责抽收牧厂税务,差派、征收山南回部徭赋及接待布鲁特使者等。定员2名。
见“忽都虎”(1489页)。
参见“贝阔”(314页)。
元代历朝皇帝即位之始赐给帝师的诏书。元世祖始尊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帝师,嗣后历朝皇帝例尊乌思藏高僧一人为帝师,遂成定制。藏文史籍载元世祖赐帝师之诏为“珍珠诏书”;汉文史籍载每帝即位必敕章佩监络珠为字以赐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志书。1册30章。近人刘锡蕃(亦名刘介)撰。据实地调查并参阅各种史志书籍而写。民国二十二年(1933)成书。内容详介广西少数民族的民族名称、分布区域、体质特征、居室、饮食、服饰、婚姻
见“旗民”(2460页)。
见“越里吉”(2190页)。
1725—1748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伊拉古克散呼图克图三世。雍正二年(1724),二世罗卜桑岱青圆寂后,经寻访,他被确认为转世灵童,迎入寺内坐床,是为三世。乾隆十三年(1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