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手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参见“贝阔”(314页)。
黄帽派喇嘛庙。俗称“喇嘛库伦”。蒙古名“阿勒泰夏拉苏默”。位于今新疆阿勒泰县附近。清同治九年(1870),大喇嘛棍噶扎勒参主持兴建。有房30余间。盛时有喇嘛200余人。清季曾为西北地区抗俄斗争前哨阵地
?—1868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称吴亚忠、吴阿忠。广西新宁州(治今广西扶绥县)渠卢村人。壮族。咸丰年间(1851—1861),随父※吴凌云于广西左、右江一带抗击清军。咸丰十年(1860)八月
新疆塔城人民抗击沙俄侵略的正义斗争。咸丰四年(1854),沙俄驻塔城首任领事塔塔林诺夫等,垂涎塔城西南雅尔噶图金矿,无理要求清廷撤出挖金矿工,并畜意寻衅。清朝政府屈服沙俄压力,借口金矿不旺,下令封禁。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大通寺。在甘肃天祝县境内。明正德六年(1441)建。属鲁土司管辖。与东大寺、西大寺、古城寺、嘎达寺、宣化寺、塔尔寺、宗家寺、显教寺等8寺院共组成一寺院群。经清朝3次扩建,成为青海、甘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朱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朱荣袭千户,始以朱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朱家堡等地。附:朱土司世系(
党项姓氏。元代对原西夏皇族嵬名氏后裔称谓之一。
明代蒙古公主。孛儿只斤氏。※额勒伯克汗女。建文元年(1399),额勒伯克因受其大臣浩海达裕(出身于瓦剌)之怂恿,杀死己弟哈尔古楚克鸿台吉,强占弟媳鄂勒哲依图鸿郭斡妣吉。妣吉为报夫仇,以离间计诱使额勒伯
见“叟”(1703页)。
见“萧奉先”(19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