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春
见“朋春”(1482页)。
见“朋春”(1482页)。
即“傉萨”(2249页)。
傣语音译。又称“纳曼当乃”。意为“寨公田”或“寨内大家的田”。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保留的一种农村公社集体所有的土地。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属于某一个村寨的公田,只能由该村农民耕种,村社所属成员
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惠宗时(1068—1086)官钤辖。与宋麟州将王文郁战于开光州,力屈请降,补宋朝供奉官。以夏国相梁乙埋命杀其爱女,羁管其家口,乃谋归夏。事觉,宋神宗下诏纵归之,给以口粮路费。命经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原称“毛难族”,1986年6月国务院批准改今名。人口71968。主要分布在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下南两个乡境内,另有少部分散居在河池、南丹、都安、东兰等县(市)。其居住地区曾被
藏语音译,意“寺庙庄园”或“供奉庄园”。包括旧时藏区由活佛、堪布等中上层僧尼私人占有的庄园和名义上归寺庙或寺内扎仓、康村“公有”,实际上也掌握在中上层僧尼手中的庄园两部分。
清代驻西藏边界的藏族僧俗官员。分边缺营官、大缺营官,均五品;中缺营官,六品;小缺营官,七品。因驻地与外藩接壤,有约束民众、稽查出入之责。乾隆五十八年(1793)规定:边缺营官于任期3年内,办理妥善,驾
见“卜鲁兀卫”(21页)。
见“花摆夷”(999页)。
元朝官府属吏名。回回语文书官。元时迁入中国的回回人日增,故元政府各部多设此属吏。中书省吏部设2员、户部6员、礼部2员、兵部1员、工部4员等。
大成国农民革命政权的年号。参见“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