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本
见“卒本夫余”(1497页)。
见“卒本夫余”(1497页)。
书名。瑶、壮、汉族民歌辑注。4卷。清李调元(1734—1803,字羹堂,号雨村,四川绵州、今绵阳市人,汉族)撰。为作者在粤西浔州(治今广西桂平县)督学时,闻浔江摸鱼歌受感动而采集之,后又收纳前任浔州推
普米族崇拜的母系氏族始祖。普米语音译,“巴”为普米族的族族名,“丁”意为“土地”,“拉木”是“母虎”,意为“普米土地上的母虎神”,是该族所崇拜的“白额虎”的化身,也是宁蒗、永宁、泸沽湖地区普米、纳西、
畲族古称之一。“輋”读音与“畲”同,为广东地方的汉字俗字,意为“巢居”。始见于南宋文天祥《知潮州寺丞东岩先生洪公行状》一文,指生活在广东潮州山中搭棚构木而居的畲族先民。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载:“粤
古城名。雍正元年(1723)建于布隆吉尔(今甘肃安西县东北),安西同知驻扎。六年(1728),于杜尔柏津西北(今安西县)建新城,周6里7分(一作6里3分),设4门。初为厅治,为兵备道驻扎。城内有鼓楼,
五代末罗甸王。又作宇归。系汉牂牁“黑卢鹿”默部第五十四代首领。蜀汉时※济火后裔。宋太祖开宝(968—975)中,受诏谕归顺,仍赐王爵镇一方,世领罗甸(今贵州省南部罗甸县地区),为贵州彝族先民之一支。
前燕烈祖景昭帝慕容俊年号。357—360年,凡4年。
见“阿尔巴布伯克”(1241页)。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我国台湾高山族噶玛兰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居住在兰阳平原的噶玛兰人已不会说噶玛兰语,一部分迁移到东海岸花莲、台东沿海一带,包括花莲县新城乡嘉礼村,丰滨乡新社村,立德村,台东县
?—1652清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乌梁罕(兀良哈)氏。世居迈勒罗豁地方。原系喀喇沁大臣后裔。国初率丁壮170人归附,仍令管喀喇沁牛录,授游击世职。天聪三年(1629),随军征明北京,率本甲喇兵同固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