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时
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佟。初任仓场侍郎。雍正五年(1727),因事罹罪被革职。七年(1729),授侍郎衔,偕副都统广西等率随员20人奉命出使俄国,欲联络俄国共同夹击准噶尔。八年(1730)十二月抵莫斯科,受到俄国女皇安娜·伊凡诺夫娜接见,代表清朝理藩院同俄国萨纳特衙门举行会谈。十年(1732)三月回到北京。寻迁刑部右侍郎。
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佟。初任仓场侍郎。雍正五年(1727),因事罹罪被革职。七年(1729),授侍郎衔,偕副都统广西等率随员20人奉命出使俄国,欲联络俄国共同夹击准噶尔。八年(1730)十二月抵莫斯科,受到俄国女皇安娜·伊凡诺夫娜接见,代表清朝理藩院同俄国萨纳特衙门举行会谈。十年(1732)三月回到北京。寻迁刑部右侍郎。
?—1813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澂子。父以病请休后,署理土司事务。及父卒,于乾隆六十年(1795),正式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嘉庆(1796—1820)中,因病离职返家休养,由子※赵
满语音译,“松散”、“闲散”之意。清代内务府一种定额服役人之称。《吉林外记》载:“移驻(来)京旗苏拉时,[各]分给熟地十五晌……内可分八旗户口之繁,外可联边城巩固之势”。在内务府三旗中,苏拉为“定额服
藏语音译。又称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宗(相当内地县)级地方行政官员。始设于元明之际。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清代由噶厦从贵族中提名,经驻藏大臣审查委派,受基巧节制。分大、中、小、边宗诸等次,由五
?—1714清朝将领。蒙古族。郭尔罗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二十世孙,扎木素子。顺治三年(1646),袭二等台吉。康熙十三年(1674),清军剿吴三桂,与科尔沁辅国公讷赫、杜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
书名。清末刘东野撰。作者据亲身闻见详记同治元年(1862)四月陕西华州回民起义发生的原因及五月初八日回民南渡渭河消灭地主武装并战领绝大部分堡寨的战斗经过,以成是书。1917年曾由其子刘澍瀛校刊、铅印。
书名。谢彬著。1卷9章。论述自清光绪二年(1876)英人马嘉里在云南被杀,英国迫清政府订立《烟台条约》附款《另议专条》(有关西藏的不平等条约)始,至民国八年(1919)中英关于藏案之交涉经过。包括清末
参见“尉迟屈密”(2132页)。
古族名。西周时居今甘肃天水。秦武公十年(前688),秦伐邽、冀戎,初设县。后徙其一部于陕西关中渭南,以其原居地设上邽县(治今甘肃天水),于迁居地置下邽县(治今陕西渭南县北下邽镇东南)。族亡。
见“越里吉”(21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