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汉笔写契
即“赵全”(1608页)。
即“赵全”(1608页)。
清朝管理蒙古热河地区的最高长官。驻地在热河。乾隆三年(1738),设副都统。嘉庆十五年(1810),改设都统,驻承德府(今河北承德市),辖有今河北北部及辽宁、内蒙古部分地区,管辖喀喇沁3旗。掌管蒙汉交
参见“初云”(1172页)。
契丹语音译,意为“收国”。辽太宗耶律德光的宫卫※永兴宫的契丹语音译为“国阿辇斡鲁朵”。
即“榜什”(2420页)。
突厥汗国官号。亦称英贺弗、莫贺弗、莫弗、沙波罗、沙钵略、乙失钵等。意谓“勇健者”。多见于初期突厥可汗名称中。乌洛侯、室韦、契丹、奚等族皆用此号。《魏书·乌洛侯传》:“无大君长,部落莫弗,皆世为之”。《
即“主儿勤”(620页)。
见“罗藏贝丹旦丕仲美”(142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设置之使坊河卫皆改作舒繙河卫。
?—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成衮扎布长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二十二年(1757),随军征辉特部巴雅尔,封辅国公。二十三年,与其弟占楚布多尔济扈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