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珈
部分瑶族自称。参见“茶山瑶”(1600页)。
部分瑶族自称。参见“茶山瑶”(1600页)。
又作真定。元朝官员、文士。字朝用,号彝斋。蒙古人。至正(1341—1368)初,由崇安主簿迁政和县达鲁花赤,凡闽中诸郡疑狱难决者,行省必委其讯狱,颇有政绩,民众集录其断狱善政为书,名《东和善政录》。改
撒拉语音译,俗称“牛皮鞋”。旧时青海循化等地撒拉族男子穿用的鞋。用生牛皮手工缝制,先将牛皮润软后剪成所需要的规格,用鞋带粗的皮绳将口抽搐收缩成包子状,里面装草取暖,晴雨两用,具有简便、结实、耐穿、防湿
1758—1773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三代活佛。法名伊什丹巴尼玛。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十八世。藏族。喀木(即西康,今西藏昌都地区)里塘领主丹津衮布子。第二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后,
元代行政区划名。净州路治所。见“净州路”(1503页)。
①西域地名。《汉书》、《后汉书》、《魏略》、《三国志》、尼雅出土晋代木简、《魏书》、《隋书》、《新、旧唐书》、《新五代史》、《宋史》等都称其地为疏勒。《洛阳伽蓝记》、《高僧传》、《续高僧传》作沙勒。《
见“耶律剌葛”(1315页)。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三月,暖暖河等处女真野人首领普速等120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兀鲁罕河等8卫同时设立,辖今黑龙江省蚂蚁河流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也称作穆霞河卫。
见“右部哈萨克”(460页)。
清朝所定玉树藏族留住青海蒙古牧地应遵守的规定。道光十八年(1838),玉树藏族三十九族内雍希叶布、蒙古尔津、尼牙木错、卡爱尔等四族,因屡被果洛克族抢劫,陆续逃入青海右翼正盟长郡王游牧地,盟长棍楚克济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