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火桩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见“玛木特呼里”(954页)。
见“剖阿里”(1905页)。
445—475北魏官员。代郡人。鲜卑乙弗氏(后改乙氏)。定州刺史、西平王乙瓌子。颇习书疏,尤好兵法。袭父爵,年12,为侍御中散。及长,尚景穆帝拓跋晃之女安乐公主,授驸马都尉、侍中。献文帝初,任征西将军
1926年,由云南回教俱进会振学社倡导,在昆明成立明德小学。1929年成立云南私立明德学校。其中包括普通小学、中学和阿文专修部三部分。中、小学课程按普通学校规定授课,并加设阿拉伯文、伊斯兰教义两门课程
见“大汗都督府”(97页)。
见“耶律弘古”(1308页)。
?—1897卫拉特蒙古青海绰罗斯台吉。绰罗斯氏。光绪二十一年(1895),受命袭札萨克固山贝子。二十三年(1897),偕青海右翼副盟长拉旺多布吉等率蒙古兵截击甘肃回民起义队伍,在战斗中阵亡,授郡王衔。
?—1099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洪、宥、韦三州都统军贺浪啰部将。夏天祐民安八年(1097)七月,随贺浪啰领兵救宥州,战宋熙河将王愍,败之。永安元年(1098)正月,王愍率
地名。又称悦跋城。故址在今内蒙古准格尔旗及达拉特旗界内。十六国时期,铁弗匈奴刘卫辰被前秦苻坚封为西单于后,驻屯于此,督摄河西诸族。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刘卫辰为北魏所破,失城出走,后为部下所杀
见“萧撒葛只”(20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