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龙帽
苗族头饰。每逢举办接龙祭典时,妇女所戴的一种银冠。帽后部拖有50公分长的银链,上缀铃、花、鸟、蝶等形体的各种银制小物件。顶部有银花、雀等。幅沿周围缀有银铃。全幅所缀银饰品近百种。做工精细。流行于湘西、黔东北等地。
苗族头饰。每逢举办接龙祭典时,妇女所戴的一种银冠。帽后部拖有50公分长的银链,上缀铃、花、鸟、蝶等形体的各种银制小物件。顶部有银花、雀等。幅沿周围缀有银铃。全幅所缀银饰品近百种。做工精细。流行于湘西、黔东北等地。
亦作“葫芦王地”。指云南省沧源的班洪、班老、永邦和班况( (1961年已划归缅甸)等地区。因当地佤族相传人最早是从葫芦出来的,故其名可能与此有关。也有以此泛指佤族聚居的阿佤山区。
即“湖邪尸逐侯鞮单于”(2277页)。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
古地区名。泛指大庾、都庞、骑田、萌诸、越城五岭以南地区,故亦称岭南或岭外。
即“裴绰”(2447页)。
明代诗人。字允修。云南永昌(今保山县)人(一说上元人,寄籍保山)。回族。万历十三年(1585)中举,官吏部司务。为人正直,能文善诗。作品大多清新蕴藉,构思新颖,意境开阔。常与文学家杨升庵等相互唱和。著
见“弗朵秃河卫”(670页)。
辽代统治所俘人口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建置。亦称投下军州。辽代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首领随皇帝征讨外族时,允许私自掳掠,所俘人口,集中一起,建州县以居之,称为头下,成为俘掠者(即头下主)的私有剥削对象。朝廷
藏语音译,藏犁。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常用的生产工具。犁身长3—4尺,犁杠长约8尺,均为木质,铧较小,铁质,铧身两侧各有一翅,用于耕地,把犁杠直接系在二牛并立横缚牛角的顶杠上,犁起的土可两边分倒,与内地
?—1232金将领。隆安(今吉林农安县)人。女真族。古里甲氏。以武举登第。骁勇善战,每被任用。贞祐二年(1214),累迁副提控、太原府判官。次年,迁同知太原府事。四年、迁河东宣抚使。因奏劾宣抚使乌古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