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元代佛教僧人称号。《元史·世祖纪七》载,至元十六年(1279)帝师亦怜真卒,敕诸国教师、禅师108人于大都(今北京)万安寺设备圆戒。另礼部所属云和署、安和署、常知署、天乐署亦各设教师2人。
元代佛教僧人称号。《元史·世祖纪七》载,至元十六年(1279)帝师亦怜真卒,敕诸国教师、禅师108人于大都(今北京)万安寺设备圆戒。另礼部所属云和署、安和署、常知署、天乐署亦各设教师2人。
贵州古地考证。1篇。清莫与俦(1762—1841,字犹人,贵州独山人,布依族)撰。内容详考汉且兰县的建置沿革及今地(在布依族地区)。为研究贵州古地及布依族先民社会历史的参考资料。有《贞定先生遗集》卷1
藏语音译。意为“贡折”。即附有礼品之庆祝表文。例于清朝皇帝喜庆典礼之日呈进,以表示祝贺。始于五世达赖喇嘛遣使向顺治帝呈送附有礼品之信件。后历世达赖喇嘛、班禅、各大呼图克图及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等官员,常以
亦作无根源佐领。清代八旗佐领中不明其一部分初编时诸缘由之谓。此称,乃一定时期内朝廷处理佐领事件时之术语,并非佐领之名。雍乾时(1723—1795),以某些世管佐领初编之时的基本情况(如原立佐领是谁?以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书名。原题管葛山人(即明末清初人彭孙贻,字仲谋,海盐人)撰。11卷。卷1至卷6记述满族先世建州女真的概况,卷7为戚继光、李成梁、杜松等人传,卷8为西人志,卷9至卷11为东人志。是记述满族早期历史较系统
见“札鲁忽赤”(435页)。
清代八旗中建有功勋的人员本身及本支直系成员得以抬高旗籍的一种制度。其制:凡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俗称内务府三旗)立有功绩者,可抬入八旗满洲,“上承恩泽”;下五旗(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苏卫。正统(1437—1449)后所置,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阿什河流域。正德九年(1514)六月,兵部侍郎石玠至开原,遣大通事马俊出境招谕诸部,该卫先受约束。今人考定
元代奴婢之奴婢的称谓。社会等级最低。陶宗仪《辍耕录》:“凡婢役于婢者,俗谓之重台。”
见“合不勒罕”(8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