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显法律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栏子马”(1577页)。
1599—1662卫拉特蒙古喇嘛教首领、语言文字学家。博尔济吉特氏。原名乌和特隆归达赖,法名纳木喀嘉木措,别称车臣鄂木布、车臣绰尔济、拉让巴呼图克图等。明末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诺颜控奎扎雅齐之孙,巴巴汗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四品僧官职位名。相当于四品俗官。大多是贵族子弟在僧官学校“孜洛布扎”受一定时间训练后,先任“孜仲”,再升任宗本或各处局副职,后可升此品级。如仲译钦波(大秘书,译仑之主管僧官)即
?—1652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和罗特氏。世居扎鲁特地方。崇德三年(1638),从军征明,攻安肃县城,先登,因功授半个前程。六年(1641),败明枪栅步营。八年(1643),从征明山东,用云梯攻
元朝所设税收衙署。至元二十年(1283)设于甘州(今甘肃张掖)地区。主要负责征税和财赋转运。其长(官)从都省所定,以下则由王府差设。其所征税略低于一般地区。据《元史》载:税粮标准,甘州新括田土,旱地每
元代土司名。据《元史·世祖本纪》载,至元二十七年(1290),改蒙莱甸为蒙莱路。清倪蜕《滇小记缅程》称自腾冲入缅道路。经南甸、罗必思等处,8日而至蒙怜路,又1日至空地,再一日至蒙莱路,由蒙莱5日至太公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乾隆内府舆图》作椿集,宣统《新疆全省舆地图》作春济。从乾隆朝起,即为中国设喀伦(卡)之地。后被沙俄侵占。即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恰伦河口东琼札。
清代官名。亦作笔且齐。清内阁、各部院馆、各府寺监、八旗内外衙署等所置的低级官员。掌翻译、缮写满、汉章奏文移、书牍等项文书事务。《清通志》载:本称由来已久,“沿历代令史遗制”,远者可溯汉代“兰台令史”,
清代至民国间对部分仡佬族的称呼。《黔南职方纪略》云:仁怀有之,即在今贵州赤水县、仁怀县一带有其民居住。其服装和饮食等习俗多与汉民无别。今统称※仡佬族。
见“伊阙石窟”(8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