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里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第拉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第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喜拉逊河相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第拉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第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喜拉逊河相近。
金代盐钞和盐引的统称。贞元(1153—1156)初年,始行钞引法,设官置库以造钞、引。盐钞,合盐司簿之符。盐引,会司县批缴之数。均为取盐和销盐的凭证。无钞引而销盐为非法。各地计量各有不同。山东、沧州、
清代至民国年间蒙古地区著名旅蒙商号之一。与※元盛德、※天义德合称归化城(今呼和浩特)“三大号”。创始人山西太谷县人王相卿、祁县人张杰、史大学等,康熙(1662—1722年在位)中,曾在费扬古军中任伙夫
又作“四狗”。蒙古语称“朵儿边·那孩思”。为元太祖成吉思汗开国功臣者勒蔑、忽必来、哲别、速不台的共称。成吉思汗赞誉其四人“如猛狗一般,凡教去处,将坚石撞碎,崖子冲破,深水横断”,故有是称。凡临阵,四人
旧官署名。1926年春,由晋系军阀绥远都统商震设置,隶属绥远都统衙门政务厅,主管重新丈放夹荒、余荒土地,发放土地执照等项事务。实际以清丈、发照为名,肆意索取发照费、清丈费,增加群众负担,并乘机掠夺牧民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
亦作“挞不也”、“塔不也”、“塔不烟”。契丹语音译,意为“耕田者”,后被借入女真语中。此词在契丹语中,应产生于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祖父匀德实开始教民稼穑时,被女真语借入,亦可能在金献祖完颜绥可徙居海古水,
西夏军队中的随军杂役。为军卒中第三等。西夏男子15岁为丁,2丁中除1人为正军外,另一较弱者充任。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农主、帐门后宿、内宿后卫负担战具配备相同,有弓一张、箭20支、长矛杖1支;
由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时期内结成的不牢固的婚姻形式。亦称偶婚、个体婚。萌牙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盛行于新石器时代。属群婚向一夫一妻婚过渡的中间环节,自身无独特的亲属制度。对偶婚通常有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
明代西藏地方封建势力首领名。帕主噶举派家臣南喀杰波在后藏仁蚌地区为官。势力日盛,与帕主分庭抗礼,成为仁蚌地区实力派,因久居仁蚌地区,遂被称为仁蚌巴。意为“仁蚌地区人”。藏史多以地方势力的居住地称其首领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