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葫芦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官名。元代始置,为宣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二年(1265),成吉思汗第六子阔列坚之孙兀鲁带(又作忽鲁歹)始受封。子也不干袭封。
即“祐世隆”(1766页)。
后燕昭文帝慕容熙年号。401—406年,凡6年。
见“苏图克·布格拉汗麻扎”(101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鄂罗克依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右后旗界,西至鄂博尔固恩接瀚海界,南至诺尔干库克博尔接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及瀚海界,北至乌兰诺尔接本部右翼后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
1672—1734清宗室。旗人,爱新觉罗氏。康熙帝长子,早年受帝信任。康熙二十九年(1690),奉命副裕亲王福全率兵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因与王不协,有碍军事,被召还京。三十五年(1696),从康熙帝征噶
藏语音译。即镰刀。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康定地方所用的一种生产工具。刀为铁质、弯形,长约8寸,宽约1寸,刃口有细齿,装以木柄,主要用于收割青稞。
汉代对南郡潳山地区少数民族的称呼。又泛称南郡蛮。与※廪君蛮或※槃瓠蛮关系密切。分布在荆山,今湖北南漳一带。东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在雷迁等率领下举兵,后被汉武威将军刘尚所率万余汉军所破,族人7
①(?—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萨玛第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嗣额尔德尼济农号。遣使向清入贡。受康熙帝命,调解札萨克图汗成衮与土谢图汗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