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远
明西府土司。青海西宁人,土族。高阳伯李文八世孙,李愈茂子。世袭指挥同知。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起义军破甘州(今甘肃张掖),他与西祁土司祁廷谏等守西宁城,拒击义军。次年春,诱杀义军首领贺锦等3000余人。起义军将领辛恩忠攻克西宁时,与妻祁氏及家丁120人死于乱军中。清顺治二年(1645),其子珍品附清,仍授原职。清廷赐李洪远夫妇忠臣烈妇匾额。
明西府土司。青海西宁人,土族。高阳伯李文八世孙,李愈茂子。世袭指挥同知。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起义军破甘州(今甘肃张掖),他与西祁土司祁廷谏等守西宁城,拒击义军。次年春,诱杀义军首领贺锦等3000余人。起义军将领辛恩忠攻克西宁时,与妻祁氏及家丁120人死于乱军中。清顺治二年(1645),其子珍品附清,仍授原职。清廷赐李洪远夫妇忠臣烈妇匾额。
金代女真的一支。又译乌底改、兀的哥。一说来源于黑水靺鞨※窟说部,辽代称兀惹或乌惹。是金代地处最东北边的女真部落,分布在今黑龙江下游山林地区(一说还散居在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森林地区)。元代兀者(吾者
见“耶律察割”(1323页)。
藏语音译。即镰刀。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康定地方所用的一种生产工具。刀为铁质、弯形,长约8寸,宽约1寸,刃口有细齿,装以木柄,主要用于收割青稞。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丹”,亦作“法一旦”,意为“仪仗”或“队列”。加汉满语“衙门”,为“法一丹尼衙门”,即清代“銮仪卫”。加满语“尼雅尔玛”(原义为“人”),为“法一丹尼雅尔玛”,即銮仪卫中“校尉”
参见“那曲”(927页)。
唐末奚族部落首领。原附契丹。天祐初年(904),率部分奚众背契丹附唐,徙于妫州(治今河北怀来东南),依北山而居,渐至数千帐,称西奚,遂有东、西奚之分。
唐代吐谷浑王族慕容明之字。见“慕容明”(2436页)。
西双版纳傣文文献记载的历史分期。传说此地傣族是从“勐色本”地方迁来。其历史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傣语称“滇乃沙哈”,并谓此时期的性质为“莫米召、莫米宛、莫米尚”,意为:“没有官、没有佛寺,没有负担(
小儿防寒衣。鄂温克语音译。流行于额尔古纳河地区,是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幼童旧时的传统冬装。用狍皮或驯鹿皮制成。
书名。成于清代,绘者佚名。绘有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形貌,附习俗、服装等说明。涉及苗、侗、瑶、水、布依、彝、壮、仡佬、黎及台湾高山等族。共11种,内《苗蛮图册》82图;《黔苗图说》80图、《黔苗图说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