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火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砍柴薪,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土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砍柴薪,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土地收回。
?—890唐末将领。西突厥别部沙陀人。祖籍陇右金城。代北行营节度使、阴山府都督※李国昌子,晋王※李克用异母弟。龙纪元年(889),为决胜军使。大顺元年(890),潞帅李克修卒,代为昭义节度使。因横暴不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沙喇德柯克接本部中右旗界,西至鄂尔布勒山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南至额里彦和硕接本部中前旗界,北至哈喇鄂博克图接本部中前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五十年(17
书名。明苕上愚公(即茅瑞征,字伯符,归安人)撰。1卷。内容共分4篇:首篇女直,记秦汉以来女真族之历史沿革;次篇海西,记南、北关王台、祝孔革所部族发展变化;三篇建州,记王杲阿台之事迹及努尔哈赤兴起;四篇
中国共产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纲领性文献。1940年7月,经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拟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提纲主要以蒙古族为例,论证了蒙古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的特点,指明日本帝国主义对蒙
古族名。今傣族部分先民在唐代的别称。傣语“勐”之异译,意为“地方”、“平坝”,即“住在坝子里的人”。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分布在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以及孟连、耿马、临沧一带。以居
见“凡察”(129页)。
见“哈剌和林”(1639页)。
唐初疏勒王。裴姓,自号阿摩支,治迦师城(今新疆喀什)。贞观(627—649)中,娶西突厥之女为妻,九年(635),遣使赴唐献良马。十三年(639),又贡方物。二十二年(648),唐军破龟兹,受命为疏勒
参见“枢密”(1293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阿细或阿西。“阿细”原为部落首领,勇敢善战,因反抗明朝统治,被俘牺牲,本支遂以其名为部落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弥勒、路南、丘北、罗平、武定、泸西、华宁等县及昆明市。有著名歌舞阿细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