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山玛瑙长官司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鹤峰州。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鹤峰州。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1009宋代云南大理国第六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素顺子。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父卒,继王位。翌年改年号广明。其后,又先后改元明应、明圣、明德(一作明统,诸书不一)、明治。至道元年(995),
见“辛爱黄台吉”(1108页)。
吐谷浑妇女的发式。又称辫发。披发为辫,辫发不是一束,而有多束,上以金花为饰,缀以珠贝,以多为贵。可汗之恪尊(又作可敦、可贺敦等,可汗妻室之尊称)辫发于后,首戴金花冠。此种发式在今甘南、青海藏族、土族一
元朝乘驿之凭证。又称圆符。有金、银两种。专为军情大事而设。元代驿传一般公事差遣凭※铺马圣旨乘驿,“遇军务之急,则又以金字圆符为信,银字者次之”。(《元史·兵志四·站赤》)由朝廷铸造,由典瑞院执掌,不经
见“部族官”(1905页)。
土族语音译,亦称“卡安过”,意为“领头人”、“总管”。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土族对村寨头人的称谓。一般由民众推举产生,或由村民挨户轮流担任。但多由富户充当。任期1—3年。职责是:召集村民商议宗教或其他重大事
见“班禅堪布会议厅”(1793页)。
见“也松格”(141页)。
见“威正打儿汗台吉”(16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