毗·囊热拉赞
吐蕃大臣。《五部遗教·大臣遗教》作毗·纳木热赞或尚热拉赞。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系当时“九大舅臣(尚论)”之一。“九大舅臣”凭藉身居要职,搜刮民财,中饱私囊,争夸财势,或以功勋为荣,或以财富称贵。其以功高显赫朝野。时以不同文字告身区分官员地位之高低,其一身获四种告身为官饰:碧玉文字告身、大雍仲文字告身、珍宝文字告身及黄色宝石文字告身。号穿虎皮袍。时称此为“英武标志”。
吐蕃大臣。《五部遗教·大臣遗教》作毗·纳木热赞或尚热拉赞。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系当时“九大舅臣(尚论)”之一。“九大舅臣”凭藉身居要职,搜刮民财,中饱私囊,争夸财势,或以功勋为荣,或以财富称贵。其以功高显赫朝野。时以不同文字告身区分官员地位之高低,其一身获四种告身为官饰:碧玉文字告身、大雍仲文字告身、珍宝文字告身及黄色宝石文字告身。号穿虎皮袍。时称此为“英武标志”。
见“牯脏头”(1665页)。
?—1897卫拉特蒙古青海绰罗斯台吉。绰罗斯氏。光绪二十一年(1895),受命袭札萨克固山贝子。二十三年(1897),偕青海右翼副盟长拉旺多布吉等率蒙古兵截击甘肃回民起义队伍,在战斗中阵亡,授郡王衔。
绕青海湖而居的藏族之俗称。即千布录、刚咱(察)、汪什代克、都受、完受、曲加洋冲、公洼他尔代、拉安八族。古之西羌,唐以后统于吐蕃。明代蒙古族据青海,失其地,多远徙,留者为蒙古所役属。清雍正二年(1724
位于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约20公里。俗称“破城子”。为唐代庭州金满县和北庭都护府所在地。清代在此发现唐金满县碑、唐造像碑和元造像碑残石。城略呈长方形,东西约1000米、南北1500余米。分内外城3重。中
①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良年号。946—951,凡6年。 ②元英宗硕德八剌年号。1321—1323年,凡3年。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河流”。后引申为基层单位名称,相当于屯、村。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扎敏努图克(努图克,汉意为“区”)下有木奎等高鲁。木奎等高鲁。
见“窝集部”(2297页)。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藏各族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内容主要包括7方面:一、令青海蒙古各部落编旗分佐领,分别游牧,毋相统属。各级王公,分别
东汉时南匈奴王。任右贤王。献帝兴平二年(195),率部众侍卫献帝自长安东归,拒击李傕、郭汜。建安二十一年(216),随呼厨泉单于入觐,及呼厨泉为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邺镇),奉曹操命返归平阳监单于庭
明代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托漠河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与兀兰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在前苏联结雅河支流托姆河流域,旧说在苏子河支流托漠河地区。隆庆元年(1567)四月,海西脱木河等卫女真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