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若真
清朝大臣。字黄石。山东胶州人。回族。其家本山东望族,本人赐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己酉科五经异材特召考选之会魁。授翰林国史院中书舍人。历任江南安徽布政使、湖广右布政使司左参政。后调京任翰林秘书院侍讲,奉命纂修《太宗实录》,任国史院编修,加升一级。掌曹奏章、诰、敕撰文。又任典试入闱正主考、国史院庶吉士。善诗、词、书画,时人称为“三绝”。
清朝大臣。字黄石。山东胶州人。回族。其家本山东望族,本人赐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己酉科五经异材特召考选之会魁。授翰林国史院中书舍人。历任江南安徽布政使、湖广右布政使司左参政。后调京任翰林秘书院侍讲,奉命纂修《太宗实录》,任国史院编修,加升一级。掌曹奏章、诰、敕撰文。又任典试入闱正主考、国史院庶吉士。善诗、词、书画,时人称为“三绝”。
见“中山王尚”(295页)。
见“永北起义”(637页)。
苗疆古迹。又名吴公祠或吴鹤堂。建于清咸丰(1851—1861)年间。是苗民为纪念苗族教育家※吴鹤自筹资金所建的祠堂。吴鹤为明代辰州镇溪上涝(今吉首境)人。曾在苗疆开办学堂,招收苗族生徒,义务教学。为使
金将领。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益速河人。后徙临潢。女真族。蒲罕氏。金紫光禄大夫忽土华孙,马孙子。刚毅有才能。天辅(1117—1123)初,以功臣子充护卫,历左卫将军、定武军节度使、右副都点检。天德
古代蒙古部贵族首领。又译察剌哈宁昆、察剌合领昆。蒙古国创建者※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次子。“察剌孩”为名,“领忽”为官职。是时,蒙古地临契丹,臣属于辽,被封为“令稳”(辽朝小部族下所设官职),蒙古语讹为
见“昭礼可汗”(1648页)。
官署名。源于唐代,设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内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五代和北宋因之,由大臣充院使,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南宋废置。辽、夏、金、元复置。辽朝北面官中置宣徽北
金代中期将领。契丹族。世宗时,为评事。大定二十一年(1181),为置边堡事上书谏言,当令东北及临潢等地所徙民逐水草以居,开壕堑以备边,加强戍守。被采纳。章宗时,官宣徽使。明昌五年(1194)二月,受命
见“木鹿城”(25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穆卫,并将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山卫和永乐十年八月所设可木(河)卫同作噶穆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