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凡事皆咨之,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备受尊崇,王子、群臣皆惮之,事之卑谨,不敢有过。原西泸县令相州人郑回于天宝(742—756)末,因巂州陷,被俘,阁罗凤爱其有儒学,重用之,使教子弟。异弁寻在位时(780—808),曾任此职。南诏以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国,亦设此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凡事皆咨之,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备受尊崇,王子、群臣皆惮之,事之卑谨,不敢有过。原西泸县令相州人郑回于天宝(742—756)末,因巂州陷,被俘,阁罗凤爱其有儒学,重用之,使教子弟。异弁寻在位时(780—808),曾任此职。南诏以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国,亦设此官。
宋代大理国古碑。简称石城会盟碑。大理国段素顺明政三年(北宋太祖开宝四年,971)立于鄯阐府石城(今云南曲靖市旧县城北),后埋没。清康熙十八年(1679)出土。今存曲靖市第一中学爨碑亭内。高121厘米,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
见“艾克木汗”(437页)。
契丹皇族三父房之一。为对辽太祖※耶律阿保机诸弟及后裔的称呼(所称“季父”,是以阿保机父的排行而论)。连同※孟父房(阿保机二伯父※耶律岩木后裔)和※仲父房(阿保机三伯父※耶律释鲁后裔)合称※三父房,或称
?-1631后金将领,十六大臣之一。满族。那穆都鲁氏。世居那穆都鲁(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斯克附近),以地为氏。东海瓦尔喀人。原为绥芬路(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境)屯长。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努尔哈赤令
辽封爵。圣宗开泰五年(1016)十月,耶律查割受封。查割圣宗耶律隆绪侄,秦晋国王耶律隆庆子。《辽史》纪、表仅两见,余无考。
书名。元马端临(1254—1322)撰。348卷。始撰于至元二十二年(1285)前后,大德十一年(1307)成书。全书以杜佑《通典》为兰本论述历代典章制度,上起三皇五帝,下迄南宋宁宗嘉定(1208—1
见“伊列河”(804页)。
民国时期广西凌乐县政府对当地瑶等民族一种敲榨性剥削。当地县府掌握一部分“官田”,若要租种,首先携带鸡、酒等礼物去县衙申请租种,主管人同意后给划出一块土地,按播种籽面积先收取若干银元(1斤种籽面积,收取
即“段正兴”(1696页)。